常熟从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在三环路以内和三环外重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目前,绝大多数市民都能严格执行禁放令,这也有效减少了烟花爆竹带来的声污染和空气污染。不过,仍有少数人心怀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结果当然是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来听本台记者陆彬、杨捷的报道:
最近,新市民丁女士在万科公望的新房装修完成。丁女士购买了两挂鞭炮,想放鞭炮庆祝一下。1月29日上午,丁女士在单元楼门口准备燃放鞭炮时,被小区保安及时劝阻。保安还将禁放规定告知了丁女士。于是,丁女士将鞭炮收了起来。不过,当保安转身离开后不久,丁女士又觉得心有不甘。
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民警邹峰【录音:丁女士想想,还是觉得刚入住的新房还是应该燃放点鞭炮,第一个是庆贺,第二个也有传统(的)驱邪作用,所以等保安离开以后,丁女士又把鞭炮偷偷地拿到自己所住的单元楼下门口,趁保安没注意的时候就燃放了鞭炮。】
鞭炮声惊动了附近的人,小区保安发现后立即报了警。随后,虹桥派出所民警赶到了事发现场。邹峰【录音:我们民警到达现场后也核实了情况,丁女士也当场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她当场进行劝诫,然后依法对她处以200元的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一旦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民应及时报警。邹峰【录音:公安机关也提醒大家,禁放工作人人有责,也希望大家能够遵守。如果有需要的话,大家可以使用电子鞭炮来替代,一旦发现有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查实后将依法予以处罚。】
(2019-2-3《常广新闻●晚高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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