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经修订批准后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条例》在养犬登记、数量、外出等方面重新作出了规定。请听本台记者陆彬、杨捷的报道:
新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共有6章42条,和原来的《条例》相比较,主要有4个方面的变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王迁【录音:000009.第一点是规定的重点管理区内一户只能养一只犬,同时,第二点是规定了全市所有的个人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第三点是增加了相应的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比如说:健身步道,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000119.第四点是新增了携带犬只进入水体,还有遗弃、虐待犬只等行为的处罚。】
《条例》中规定:如果携带犬只进入河道等水体的话,养犬个人将受到50到500元罚款的处罚;遗弃犬只或虐待犬只拒不改正,影响严重的,将受到500元到5000元的罚款处罚。而养犬人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具有违法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并伤害他人情形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终生不予办理养犬登记。相关处罚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违法行为人为流动人口的,相关处罚信息一并纳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除此之外,《条例》还规定:犬龄超过4个月的犬只,养犬单位及个人必须在免疫后向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证;养犬个人携带犬只外出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另据了解,目前,养犬人可以在微信上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申请养犬许可证,也可登录苏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点击主页上的“苏州市养犬治安管理”申请办证,办理犬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王迁【录音:000152.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养犬人遵守新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合法养犬,文明养犬,公安机关在发现违法养犬行为时,将依据《条例》对违法养犬人进行处罚,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发现有违法的养犬行为及时拨打(电话)12345或者110进行举报。】
(2019-1-18《常广新闻●晚高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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