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深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昨天,常熟公安交警大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百日整治”周末专项行动。据统计,8月16日00:00至10:00,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2185起,其中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共1890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141起。
8月16日00:07,
常熟城区交警开出周末整治行动的
首张罚单;
随后00:41和00:45,
常熟度假区交警分别开出周末整治行动的
第二第三张罚单。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常熟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管理
交警发现:
仍然有一些驾驶人
戴了头盔没戴牢的
“头”等大事,马虎不得!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常熟公安交警对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罚款处罚,第一次查处将被依法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查处将被依法处以5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临近开学,
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们,


来源:常熟交警
本期编辑:天渊 审核: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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