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财政所那位所长大人终于没能践诺:原定中午节目中接进电话解释有关原福山中学建校集资款偿还问题,最后听众还是无缘聆听那位所长大人亲自出面作出解释,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号码,电话那头始终无人接听。
其实又何必如此!说说真话,又何难之有?何况节目之前已有约在先,当地政府也已面对历史遗留问题作出了积极的回应,表示要为此买单,既然如此,说说又何妨?当然,我们只会善意地揣测他在约好的时间忽然有紧急公务要办,或是正好手机出了故障,或是临时有始料未及的情况出现以至不得不爽约,我们未必会以“小人之心”去猜度他因为老于世故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有意规避。
政府和民众之间如果出现了矛盾或者有不同看法的社会关注焦点,是充满诚意地认真面对还是视若无睹地眼珠转过去“不争论”?这个问题的答案正如已成中国目下社会痼疾的言行不一官场作风那样,有着两种截然相反的文本。从常规的场面用语来回答,毫无疑问,应该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诉求的目标;但从实际施行的具体所为来看,却常常是令人遗憾的反其道而行之,群众提出的问题、工作中遇到的社会难题总是能拖则拖,能避则避,尽可能不正面表态,绝对不做出头橼子。
事实上常常正是这种不负责任的回避态度形成了社会矛盾的累积。我们的社会大众并不是怀着深仇大恨、充满敌意地和社会管理层在无理寻衅,人民群众总只是在迫于无奈的境地下才表达着自己维权的愿望,仅此而已。这本是社会管理层应认真面对的天职所在,又何必对民众的诉求畏之如虎呢?
(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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