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稍加留心,就不难发现近期在网络上有关“同志”和“拉拉”的关注度在悄悄升温,当然,主要也只是在网上,而且常常以一种委婉的方式进入人们的视野:不事张扬地在博客提要中列入某同性恋写手的文章条目,点击进入才会发现别有洞天。
无疑,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对同性恋的存在持宽容态度历来就是多元化文明社会的表征之一。只要不是宗教极端社会体制,对同性恋从来就不会从法律上禁止,最多只是社会舆论的不能相容。
当然,对同性恋现象的存在机理在此无须更多赘述,各类社会学家的研究资料汗牛充栋,从心理上的社会行为习惯的形成到生理方面的异乎常人的构成原因,似乎说来都言之成理,大体也就是那两个方面。同性恋现象是否有悖人伦或是应予宽容,我们并不想过多置辞予以评说,中国古代官场历来就好男风,《聊斋志异》中就有好几篇这方面的作品,“龙阳之好”、“断袖分桃”的出典甚至可以追溯到黄帝时代,我们感兴趣的是社会开始在坦然地讨论这方面话题所传递出的人文信息。
人类社会,目的如何常常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历经的过程。被某些伟人宣布为终极真理的目标最终证明只是历史长河中的过眼云烟,永恒真理只存在于永远的过程中。真正站得住脚的真理不是对某个事物对或错的判断,而是对事物的推究和发展,是一种态度而不是结论。目前的中国社会氛围缺的就是这种对事物进行客观推究的态度。对同性恋现象予以宽容的关注,值得重视的不仅是那种宽容的接纳,更是坦然的思考。
对同性恋现象如此,对其他社会问题也该这样。
(200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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