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给我们提供这么一个故事:列车上,一位残疾人因无钱买全票而受到列车工作人员的嘲弄,然后旁观者正气凛然地挺身相助,最后那几位缺乏人文关怀的列车工作人员只能在众人谴责的目光中灰溜溜地收场。
故事当然很能引人一叹,我们也毫不怀疑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会有如此的个案发生,但这个故事就象一位巧于揣摩食客口味的厨师掺和了各种元素烹调而成的菜肴,立足点完全在迎合食客心理然后推销出那份菜肴。残疾人、民工、弱者、强势群体、掌权者对人文关怀的缺失以及社会对正义的期盼等等,都可在那个短短的故事中一一找到对应的符号,人们也可在感叹民工命运的悲悯心态中完成自我满足的心理过程。唏嘘叹息声中,善和恶、正义与不公的概念得以进一步的固化。
但问题是,善恶之分是否真就那么简单?现实生活中的各色人等是否真就那么脸谱化?所谓的公平与正义是否真就是历来我们所被动接受灌输中的那种概念?这种习惯性思维带给我们的将是怎样的一个思维天空?
在中国近代社会整个历史变革过程中,社会发展的思维原动力被简化为“为富者不仁,为仁者不富”,在社会评价中,财富的持有者从来就和道德沦丧的概念相提并论。在“砸碎一个旧世界”的变革过程中,这种思维源流可以成为期待改变自身处境的社会大众的精神支柱,但在“建设一个新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再循着这条思路往前走就势必会走入死胡同。
其实社会的引领者早已意识到这一点,并在谨慎地作出各种尝试,但社会大众的思维惯性一时还无法适应这种扭矩。
对弱者的同情无疑是社会情感构成中必要的成分,任何结构的社会都会正面肯定慈善之举,因为那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缓解社会矛盾。但当同情心泛滥到足以忽略是非界限时,对社会的发展而言就会是一种悲哀。
从具体个案分析,那没买全票的残疾民工十分值得同情,更何况他的逃票是因为工伤致残后没得到相应的赔偿无钱买票所致,从主观上看并无逃票的恶意,列车工作人员当然不该对他嘲弄,旁观者的挺身相助也出于好意,但以是否有“人证”来讽刺列车工作人员提出的“残疾证”要求,从维护社会共守的概念出发并不值得提倡。按规定要求希望出示“残疾证”这是个具有社会公权力的合理要求,如果出于人文关怀的同情免票或是旁观者的解囊相助都是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包括不该采取轻慢、嘲弄的态度等都说得对,但不能以此否定列车工作人员的索证要求。
当然,纠缠于具体个案的是非毫无意义,故事中的人物举措是否失当也只宜就事论事地评定,我们所关注的是个案所负载的普世性概念。乘客与列车工作人员的冲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所负载和传递的是社会民众与生俱来的抗争心态。无原则的嘲弄某种社会行为丝毫无益于民众公共权利的获得,只会纵容和助长有害社会健康发展的“痞子革命”心态。我们希望社会大众的思维更具独立性,不囿于眼前所见,力求由此及彼,闻一知十,而决不是以简单化的思维习惯、概念式的图解方法来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
入夜,霓灯闪烁的方塔东街,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当街默默长跪,面前摊着一纸:“钱包被窃,肚子饿,请给八元钱买晚饭吃。”走过迟疑了一下,知道是骗局,可还是想“万一真是需要帮助呢”,于是投下十元钱。一分钟后因故从原路返回,女孩依然长跪,钱已收起,面前纸上依然是“只需帮助八元”。在现实生活中,正是受嘲弄的同情心黯然失色。
(200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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