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常熟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恐怕所有新闻媒体对此次人大代表选举过程的报道都会一如既往众口一辞地高度一致,最可预见的描述便是“市民履行公民权利,投下了神圣的一票”。当然,情况也确实如此,中国社会的民主进程毕竟在缓慢地发展,体现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上也略有优化,比如今年多了个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的见面会就是个显而易见的进步。但《午间风》节目还是想和朋友们共同真实地关注一下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音,以期今后相应工作的更好改进。
今天上午,一位市民赶来《午间风》节目办公室,说是居委工作人员给他送来了选票,但又明确告知不必再有劳他选,昨天居委进行流动票箱选举时已代他完成选举。那位市民实在想不通,想问一下《午间风》,这种行为是做戏还是对公民选举权的公然剥夺?我们经过核实,那位市民确实没有歪曲事实,居委干部表示立刻上门道歉,并请他重新补选。
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场小小闹剧。哪怕人大代表选举只是在搞形式,那也得要走个过场啊!这倒好,连走过场都免了,一旦较真,当然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或许这类越俎代庖的行为只是一些极端的个案,但城乡各地选举过程不规范、不严谨的情况确实并不鲜见。未拿到选票者有之,明示要选某人者有之,做形式走过场者有之,根本不了解被选者情况闭着眼睛乱选者更是有之。要说这就是民主的体现,恐怕言者连自己都会不信。
当然,从问题的本原来说,人大代表在中国社会中所能起的作用本就微乎其微,人们对代表的期望值本就不高,所以常常并不在刻意较真。但作为政府,还是应多加有意引导为好。民主的意识需要刻意培养和呵护,有待在合适的事件中培育相应的民众情绪。如果民众对所选的代表一无所知,那又从何去体现民意呢?至今为止的几十年中,人大代表的选举曾否体现过代表候选人和民众之间的了解与被了解呢?缺了这至为重要的一环,民主的进程就将始终在原地徘徊。
倒是民众的民主意识在进步。对选票的关注,对选举权的主张,以及对被选举人的了解要求等等,都体现着民众参与社会活动的民主意识的觉醒。这是社会进步过程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除了选举过程中的民主因素值得关注,人大代表的界别性质构成也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目前各地人大代表中官员的比例常常超过了半数,“人民代表”已成了“官员代表”,客观上已悖离了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原旨。
鲁迅举过一例:说孩子将来要发财的,得到一番感谢;说孩子将来会死的,却遭到别人合力痛打。不想说谎也不想遭人厌该怎么说呢?那就打一通“哈哈”。但《午间风》既不想说谎也不想打哈哈,还是坚持理性地实话实说为好,相信凡希望我们的社会健康发展者会认可这个理念的。
(2007-11-28)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