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我们所处的客观外部世界总是以不可捉摸的诡谲让人无从把握明天的苍穹会出现哪一朵云彩。合作社,一个曾经那么熟悉而又寂寞多时的名字,又悄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是历史的轮回?是偶而的巧合?抑或是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形发展的新界面意义上的定位?
8月16日上午,“绿源富硒葡萄专业合作社”正式成为我市第一家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此也拉开了今年七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常熟实施的序幕。在此之前,其实我市已有200多家各种类别的农民合作社,如养牛、种菜等,但都只是在民政部门备案,并不具备经营领域的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合作社成员间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可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参与市场规范经营。目前全国范围已有50多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国的小农经济几千年来如裹足老太蹒跚而行,春种秋收的耕作生涯年复一年、周而复始,锻造了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辛勤谋食的固有概念,一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一固有概念才彻底被打破。可人算不如天算,八十年代农村重又复归单户经营。说是折腾似亦太过,但身处此时说此理、彼时行彼理的社会现状,农民也唯有点头称是的份儿。
此番“合作社”重出江湖,我们宁可认为它只是一种名词的借用,其中并不蕴含政治层面上的深意。中国农民各为其利、一盘散沙的习性是根深蒂固的深入骨髓之性,轻易又岂能改?但“合作社”之名毕竟从历史中走来,给人们带来着太多的回忆,对此倍加关注也是情理中事。
(200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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