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有三起医疗纠纷投诉,很难让人视为偶然。
今天来《午间风》办公室诉说自己求医不成反受累的三位听众都是来自农村,一个病例是一年前在城区某医院切除肩部皮下囊肿后手臂至今无法抬起,另两个病例都是在乡区卫生院做眼部手术后眼睛反而失明。
三个病例相似之处都在于就诊时接诊医生大包大揽,说是经过他治疗准能康复,而治疗后病情反而加重时,当时的接诊医生又支吾其辞,没有一个明确说法。此外,病人在其他医院进一步治疗时,其他医院的医生都毫无例外地攻击原先的治疗医生,说是治疗方案有误才导致后来病情的进一步发展。
那接诊医生是否误诊,究竟有没有责任?对普通百姓而言,这很有可能成为一道无解的难题。一番痛苦的摸索、投诉之后,恐怕最终还是只能自己吞下这枚苦果。
习惯于按正常逻辑思维想问题的朋友也许会无法理解答案为什么难寻:有病历记录啊,从那不是可以找出具体的原因吗?再说,不是有其他医生在说原先的接诊医生误诊吗?那可以让他作证啊!难道天下会有说不清的理吗?
今天来《午间风》投诉的听众就是这么说的。
遗憾的是,事实上“这么说”并不等于能“这么做”。如果有谁期待病历记录能成为普通病人交涉成功的依据,那他未免太天真了。一般的病历记录都会记得比较含糊,用辞尽可能模棱两可,而病程发展又可以在医学术语的掩盖下作多种解释。病没看好,又有谁能指证超出了医学科学的正常允许范围?比如那位切囊肿后手无法抬起的听众,我们在随后的了解中证实是肌腱受损,但对方医院始终认为这是病理性的而不是医生的失误;那两位动手术后反而失明的听众,也同样被以“病程的正常发展”推得一干二净。而其他医院的医生说可能会那么说说,真要他写在病历上下判断,估计不会有一个医生这么做。
好,那就提起医疗鉴定啊!相信许多朋友都会这么想。但那其实也是个很难画好的圆。且不说提起鉴定的请求前提是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一般的普通百姓能否保留有力的佐证,即使有,又如何确保能和掌握着专业知识的医生抗衡呢?
医生当然不会是存心来害病人,但一旦治疗出现意外,他的心理状态自然会出现逆转。
没有好的医德,制定得再细的规定也会觉得很无奈。虽说在《午间风》的协调下,那三位病人都得到了相关医院作出一定补偿的承诺,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不是这种补偿所能打消的。(2007-03-08)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