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性展览“中国人权展”今天在北京开展,中国人权专家、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董云虎就中国的人权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其中重点解读的是中西方人权观念的异同。
客观地说,董云虎比较系统地对中西方人权观念形成的历史路径作了回顾,十分有助于我国今后重视人权工作的具体推进,但其中有些观点实在值得进一步推敲。看似已成定论的一些观点信手拈来,轻车熟路,当然不成问题,但细加深究之所以如此的成因,恐怕说服力不强。
董云虎说,在人权观念上,西方文化注重“争”,而中华民族讲究“和为贵”,“强调合作与对话”。这可真让人不明白董云虎是从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中走出的本土人还是侨居海外如今回来发展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知之甚少的归侨?如果是后者,那倒虽不敢苟同但总还可以理解;如果是前者,那实在就让人难解了。
凡认真面对现实的人都应该明白,中国传统文化最大的特点就是伪善。正如鲁迅所说:几千年的历史上写满了“仁义道德”,可字里行间却深藏着“吃人”二字。所谓的“和为贵”、“强调合作与对话”除了在对付竞争对手时派派用场或是落魄时藉以喘息的盾牌外,实在找不出可以落实在哪个历史年代。而西方文化固然注重“争”,但那是明确了社会游戏规则后的一种良性搏弈,是一种明朗化的人人权利平等的竞择,那是能使社会有序化发展的“争”;而中国传统文化中“和为贵”的核心就是仁义道德写在脸上,算计别人的手段却深藏在心中。
董云虎还认为,“西方往往认为人权是消极权利,在中国却是积极的权利”。这话让人真不知该如何去理解。不知董云虎的这个观点因何而生?“消极权利”?消极的还要去争去维护?这无论如何说不通。
升斗小民,本不该对国家方针大计妄加置喙,但忧国忧民的拳拳之心,却令人不吐不快。(200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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