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节目中那位听众对农村中买卖宅基地这一违规现象作了轻描淡写的表述: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啊!说得轻车熟路,一带而过,可见在普通民众心目中其实对一些违反原则的所谓变通处理早已见惯不怪,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认可此类操作手法,在自己需要时也会搬出来用一下。
原则到底还要不要坚持?这个本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如今确实成了问题。令人忧虑的是,整个社会,从上到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早已普遍成风,权衡是非的唯一对应标准便是自己切身的利弊。
为何会形成如此局面?精神、信念的缺失是根本原因,上行下效、令出不行再为之推波助澜。一旦形成社会风气,坚持原则者自然便成嘲弄对象。
自身的利弊关系当然应该考虑,但如果考虑自身利益的前提是忽略原则的存在,那被畸形放大了的个人利益必然会影响到健康公共关系的生成;当然也明白“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转移”的道理,但如果变通的存在是以牺牲原则为代价,那这种变通处理就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小农经济思维,无所谓原则不原则,只要有利于自己就好。
若无原则,人生再无风骨可言;若无原则,社会从此精神无觅。
凡此种种,始作俑者,“特色”之说也。(200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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