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传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声音,无疑这是件好事。
和谐是事物存在的最高境界。和谐的概念是超越了矛盾局限性的对立统一的概念。交响乐队的各件乐器特性不一,但相对统一的音高和音准又使它们在指挥棒下能奏出和谐的交响曲,中央的决定就是一槌定音的黄钟大吕,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这种在统一步调下发出的声音。
中央的决定一出,顿时到处一片“和谐”之声。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和谐学校等许多令人听着很舒服的提法遍地开花,端的是“人人皆紧跟,无处不和谐”!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社会状态,政令畅通是事业成功的保证,上边说了下边没反应总不见得反而是好事吧。不过,对有些人心口不一的紧跟,社会大众其实也心知肚明,只是听听罢了,未必真会相信那些人忽然会一觉睡醒,会真正地关心起民计民生来。
文革期间“传达最高指示不过夜”的雷厉风行的紧跟风格,想来当时身历其境的人如今也许还没淡忘。紧跟则紧跟矣,和真正有利国计民生的实际举措又何尝沾了边!
所以,处处皆闻和谐声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能看见各级相关部门实际行动的落实。但愿我们的担心只是一种多虑,但事实上之所以中央要提和谐,正是因为社会客观存在的不和谐。中国的贫富差距已到世人无法装作没看见的地步,基尼系数早已超过0.4的警戒线,各个社会既得利益阶层已牢固地把持着能进一步使其获益的社会阵地,凡此种种,又岂是一个“和谐”的诉求所能摆平?那些既得利益阶层会主动放弃权益来求得“和谐”吗?
最近社会广为关注的有关“长沙刁民陈洪的博客”的讨论可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和谐”。关注一下这个争论过程,将会有助于那些浮在表面说“和谐”者的概念梳理。(2006-10-14)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