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保险的投诉也为数不少,但在双方的争讼中往往最终还是投保者铩羽而归。
今天就有这么一位听众来诉自己所投保的某个险种(商业险),投保了一年之后忽然在别人的提醒下发现,事实上的投保收益和自己原先期待的相去甚远,想问问《午间风》能否替自己挽回损失。但仔细替这位听众分析了当初的投保书后我们遗憾地发现,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和这位听众所说的投保回报根本不是一回事,而生效的只能是这签了字的保险合同。所以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投诉、不管到哪个部门投诉,最终无法奈保险公司何!
那么这位听众当初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是怎么回事呢?答曰:“我也不知道!”你说对这样的回答还能有什么办法?
当然,可能签合同时如这位投诉者所说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夸大了这个险种的回报情况,也可能是业务员在展业过程中那三寸不烂之舌天花乱坠说得你心动,但你总得看看清再签啊!怎能在一年之后以“我当时根本没看清合同就签了字”来作为交涉的理由呢?
客观地说,现在的商业保险在业务推广过程中的确存在许多夸大保险回报的情况,有不少保险业务员根本就不顾职业道德,管他以后发生什么争讼,只要我眼前能把保单签出去,把提成回扣拿回来。事实上保险公司对此也很头疼,因为业务员的流动性很大,在推广业务过程中留下的纠纷隐患最终还是要保险公司来面对。所以保险公司也很反对这种坑蒙拐骗式的保险业务推广。
最终我们要想提醒的是:不管你面对的是熟悉的朋友还是初交的陌路人,如果牵涉到利益关系,那你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能听对方说得花好稻好就大开门户。你手中的笔可千万不能随便签啊!保险公司的保单是经过他们的专业的精算师反复推敲后制订的,里边的条款看似普通,其实暗含许多机关,作为普通老百姓,又如何能在准备不充份的情况下打赢这一场争讼呢?虽说保险公司也反对这种带有欺骗性的有损公司形象的签单行为,但一旦纠纷发生,涉及到他们的自身利益,那你说他会帮谁呢?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运作环境还很不规范,人们的道德良知和职业操守都还很成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要牢记的是:千万不要轻易把自己的信任交出去!(200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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